关于开展“民营医院管理年”活动的通知

关于开展“民营医院管理年”活动的通知国卫医函〔2020〕347号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、中医药管理局:为进一步落实《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》(国卫医发〔2019〕42号),促进民营医院加强内涵建设、规范执业行为、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,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自2020年8月起,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“民营医院管理年”活动。现将《“民营医院管理年”活动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根据方案要求,结合实际贯彻落实,并及时将工作进展报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。国家卫生健康委联系人:医政医管局 高嗣法、马旭东联系方式:010-68792067(传真)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系人:医政司 李素、王瑾联系方式:010-59957684(传真)附件:“民营医院管理年”活动方案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2020年8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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